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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2-03

重要事项公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将市文产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阅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按时限要求于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经开区文创办(管委会办公大楼909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谢如胜

联系方式:68163156 13888731706

附件: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文创办

2015年2月3日

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产办、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文广体局、昆明报业传媒集团、昆明广播电视台、市文投公司:

根据市文产办、市财政局《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重点

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坚持“扶优、扶强、扶昆新、扶特”的原则,扶持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具有发展优势的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成长性良好的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贸易项目、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转企改制企业的发展,主要用于在我市境内设立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非产业性项目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申报。重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有示范带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支持金融资本和文化产业结合,支持科技创新、突出科技与文化结合,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补助、货款贴息、绩效奖励等。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开发(度假)区文产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各县(区)、开发(度假)区文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审查后报市文产办。市级各部门直接向市文产办进行申报。

各县(区)文产办、财政局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申报文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同时在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遴选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择优排序汇总申报。近两年获得过相关文产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

3.市文产办、市财政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不同的申请人还应按项目申请支持方式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合同等复印件。

2.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利息清单、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3.申请绩效奖励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市文产办、市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时限要求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7日。

四、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

市文产办和市财政局汇总申报材料后根据文化产业发展和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后,共同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拨资金。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挤占、滞留,确保专款专用。各县(区)、开发度假区文产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协同配合,确保专项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并监督各项目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

联系人:徐海波63191180 15812070535

邮箱: 470662054@qq.com

附件:昆明市文化产业项目申报书

昆明市文产办昆明市财政局

2015 年1 月28 日

附件: 昆明市文化产业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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